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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部分的学生签证是允许陪读的,但是使馆也明确规定了学生签证持有人的条件:所学课程要超过一年的时间或者已经在澳洲学习超过1年的时间。如果学生签证持有人是在留学期间有了配偶,要求前往陪读,则必须重新更改留学生最初在移民局注册的信息,比如学生的婚姻状况,以及配偶信息登记等。
于此同时,只要满足学生签证持有人在澳洲已经学习超过一年的条件,则配偶都可以申请陪读,而跟学生签证持有人在澳所剩课程时间没有任何关系。举例说明, A学生已经在澳大利亚学习了两年的时间,预计还有半年的时间完成剩余的留学课程。
受理案件的官员的经验,处理案件的方式,文化背景乃至性格在某种程度会影响到审查的结果。有两个典型案例,同一个学生因出勤率不够一道被报,一个情况很差的,结果成功了;而另外一个案例应该最有胜算的反而被取消了签证,同时该官员在程序上还犯了很低级的错误。当然,像这种情况也是难得有的特例,通过上诉庭MRT还是可以纠正的。当然,了解不同的签证官的特性脾气也很重要,有经验的办案顾问可以最大可能提高成功率。
老师回答的真好,我也有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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